产学研工作简报(第06期)

作者: 时间:2015-12-21 点击数:

关于《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奖励办法》

等教科研文件的主要内容简介

为支持和鼓励我院教师更好的完成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调动广大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使教科研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扩大学院在教研科研领域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创建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学院在借鉴兄弟院校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制定了《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奖励办法》等教科研工作文件,为了便于广大教职员工了解文件的主要内容,现以摘要方式予以简单介绍,详细情况请大家浏览产学研工作处网站“制度文件”专栏。上述文件从2007年9月开始实施。

1.《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奖励办法》(摘要)

(1)关于年度额定教科研工作量(分)

受聘职称

岗位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专任教师

80

50

25

10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50

25

10

(2)关于教科研工作量化的范围

包括:教科研项目类,学术论文类、著作教材类、艺术创作成果类、职务发明专利类、调研报告类,科技成果转化类,学术报告类,专业(团队、课程、基地)建设类,获奖成果类。

(3)关于教科研工作量的考核

每学年度考核一次,考核期限从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每年8月25日前,申报审定上年的教科研成果。个人教科研工作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部门年度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等级标准为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部门在聘全体人员工作量定额比与个人教科研工作量合格率。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4)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个人年度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年度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教科研奖励的重要依据。未完成科研工作量定额的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考核评比中不能评优;连续二个年度或以上科研工作考核不合格者,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延长二年或以上年限;在一个聘期内,个人教科研工作量化累计达到相应基本标准,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评聘;未达到基本标准的按学院有关评聘办法办理。

(5)教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超教科研工作量定额的奖励。教职工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结果与本人职称(职务)津贴和额定岗位(课时)工资挂钩,未完成教科研工作量定额的按比例扣除,超教科研工作量定额部分给予奖励,奖金按个人超教科研工作量定额和当年教科研经费预算基数计算。

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学院每年按个人实际得分扣除工作量定额后,按分数高低排出年度“科研十佳”,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专项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第一名),二等奖1000元(第二、三、四名),三等奖500元(第五、六、七、八、九、十名)。

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学院将依据各部门教科研工作量化成绩的高低排出教科研工作量排行榜(院职能部门不列入先进集体排名),并根据该部门个人完成教科研工作量定额合格率评出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三名,并给予专项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第一名),二等奖2000元(第二名),三等奖1000元(第三名)。

2.《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科研成果材料认定的规定》(摘要)

(1)教科研项目成果级别认定

教科研项目成果指教师完成院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纵向教科研项目和横向教科研项目,其级别认定以立项文件和鉴定书为依据。其中,纵向项目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院级四个级别。在国家、省(市)一级学会立项的科研课题,按同级别的下一个级别认定;子课题的项目级别原则上按照所对应总项目级别降一个等级;横向课题的级别原则上按照市级级别认定。

(2)学术著作和教材的认定

凡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开出版发行书号的著作、教材,不分级别,均可认定。

一个独著的著作或编写的教材按实际字数统计。

多人合作完成的学术著作,只认定前四名作者。前四位作者在著作中明确标明个人所承担章节及任务量的按个人实际编写字数计算,没有明确标明个人所承担章节及任务量的按排名次序分配,比例为:二人6:4 ;三人5:3:2;四人4:3:2:1 。

多人合作编写的教材,其主编、副主编、参编,在教材中明确标明每个人所承担章节及任务量的,主编、副主编分别先按总字数的0.3、0.1计算编写字数,其余再按个人实际编写字数计算;没有明确标明个人所承担章节及任务量的按作者人数平均计算。

(3)学术论文的认定

学术论文是指在各类公开刊物上和公开出版的党报及专业性报纸(理论版)上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刊物指有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增刊)和论文集等,包括:

国际权威期刊;国内权威期刊(省人事厅职称处提供的《国内学术期刊名录》);国内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要览》《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要览》)以最新版为准;其他一般期刊(国内一般期刊、期刊增刊、专辑,公开出版的论文集)。

所有学术论文只认独撰或第一作者;同一篇相近论文在多个报刊杂志上发表认定级别最高的一次;连载论文按一篇认定。

(4)几点说明

教科研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襄樊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我院教职工。所有教科研材料一律以立项文件、鉴定证书、获奖文件、获奖证书、专著、教材、期刊、报纸的原件作为认定依据。

3.《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摘要)

(1)资助项目:教育教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学术著作。

(2)资助办法

重点项目:基金额度为每年10万元,重点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评选1个项目实行重点支持。

对有经费拨款的纵向、横向教科研项目,学院实行经费配套制度。国家级项目按分解金额1:1的比例配套;省级项目按分解金额1:0.8的比例配套;市级项目(包括横向项目)按分解金额1:0.5的比例配套。

对上级无经费拨款的教科研项目,符合学院资助条件的,按下列标准予以资助。(单位:元)

类别

级别

自然科学类项目

社会科学类项目

教研类项目

国家级

8000—13000

4000—6500

5000—8000

省 级

5000—8000

3000—5000

3000—5000

市 级

3000—5000

2000—3500

院 级

1500—2500

1000—2000

1000—2000

注:一般项目取下限值,重点项目取上限值。院级立项后被推荐到上级各部门立项的教科研项目,资助标准以最高级别为准,差额部分予以补助。

学院设立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在国家级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每部资助金额为1--2万元;在省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每部资助金额为0.5--1万元。

4.《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摘要)

(1)举办学术讲座,系(院、部)负责人或附属单位负责人务必到场负责管理学术讲座现场。承办单位务必整理填写《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评价登记表》备份学术讲座人的讲授材料(含课件),2日内将上述材料报送产学研工作处存档。

(2)学院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有意义、有价值的学术讲座。原则上教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每年应举办不少于一次学术讲座,副教授和专业研究室主任,每两年应举办不少于一次学术讲座。学术讲座时间每次一般为2小时。

(3)学术讲座每场授课费为:校外专家,院士2000--3000元,博士生导师,教授1000--1500元;院内教师,教授200--300元,副教授150--200元。讲座授课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

(4)学院、系(院、部)和附属单位举办的学术讲座,举办单位要进行认真考评,确定等级,并以此作为教师授课费的发放标准,同时将其计入教师的教科研工作量。

产学研工作处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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