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包莉等10名教师联系服务企业实践活动考核认定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15-04-09 点击数:

关于对包莉等10名教师

联系和服务企业实践活动考核认定的意见

各单位:

2014年,包莉等10名教师在合作企业开展了教师联系和服务企业实践活动。根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入推进教师联系和服务企业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襄职院研[2013]4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15年3月19日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公布如下:

1.包莉等10名教师按计划完成了教师联系和服务企业实践活动任务,特给予实践认定,其中:闻乐剑、陈容霞、梅运飞、胡海云、包莉、程光明认定为优秀,李襄静、朱新彧、易云霞、杨锐认定为合格。具体内容见附件1。

2.本次参与顶岗实践的教师,都能结合自身专业教学和企业生产管理的需要主动融入合作企业,积极参加专业实践能力锻炼,服务企业生产与管理。

结合国家对高职教师企业实践的新要求,学校希望各教学单位加大对教师实践的安排力度,统筹计划教师企业实践工作,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培养常态化。同时,希望教学单位制定教师企业实践的目标,强化管理力度,认真做好日常审核。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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