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关于开展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推荐湖北省第八届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各处室、各附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34号)及《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襄职院研(2008)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第八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学院决定开展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并从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以来,学校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教学辅助人员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本届院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三个奖项,具体名额按申报比例确定。一等奖奖励20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0元、三等奖励5000元。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院(部)审核。由个人先申报,所在院(部)核实申报材料(包括成果的支撑材料)后,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等级。鼓励多项目以整合方式向学院申报。
2.材料整理与提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襄职院研(2008)9号]的要求做好成果推荐工作,提供《第三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2份,见附件1)、反映成果的总结材料(一式2份)、成果申请简表(一式7份,见附件3),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以及成果及相关支撑原始材料(成果为教材的须提供教材样书一式二套)等评选材料。院(部)须提交《第三届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见附件4),并提供电子文档(EXCEL格式)。以上材料务必于12月30日前送产学研工作处教学研究科蔡保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有关电子文本可从产学研处网站下载。
3.学校评审。产学研工作处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7年1月5日前组织答辩,经校内外专家会议评审,评出第三届院级教学成果奖,报学术委员审批后奖励。答辩人需要提前准备10分钟的PPT陈述材料,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根据院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情况,按照《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中推荐指标要求,以学校名义整合两项成果推荐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纳入整合成果的不再单独推荐,其负责人作为整合成果的团队成员。其余推荐指标按学校获奖评选情况排序推荐,同时进一步完善上报材料。
5.报送省教育厅。在完善材料和履行相关程序后,于2月25日前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各有关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原则上要求每个教学单位至少申报2项,有国家示范、重点专业的单位,至少申报3项,多报不限。
附件1:第三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2:《第三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附件3: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附件4:第三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14日